一、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五十九條及本公司「九十二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發行及認股辦法」之規定辦理。二、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於100年度第四季因員工執行認股而新增發行之普通股數額計六四、000股。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