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第9款1.事實發生日:99/05/052.發生緣由:(1)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辦公處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3)聯絡電話:(02)2586-5859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