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何悅提案:“活熊取膽”應立法禁止
鉅亨網新聞中心
何悅:與熊膽類似的虎骨、犀牛角、麝香制品等行業,近年相繼被明令禁止,這既是出于保護瀕危物種的需要,也是社會一步步走向文明的見證。制定并出臺《動物保護法》,避免嚴重侵犯動物福利行為的再次發生。
另據報道,2010年3月,賈寶蘭以全國政協委員的身份首次向“兩會”提交了關于加強動物保護的提案,其中包括關注“活熊取膽”。2011年,她二次重提該提案,引來媒體和網友們的熱切關注。
隨著今年2月,福建歸真堂股份有限公司因“活熊取膽”而陷入輿論的漩渦后,賈寶蘭一時成為網絡上的“熱點人物”。今年全國“兩會”,賈寶蘭將第三次提交有關加強動物保護的提案,其中仍包括“活熊取膽”問題。
她認為,動物保護不單是關乎動物的問題,更是涉及社會理念的命題;提高人們對動物的保護意識,也可以從一定程度上促進社會的穩定,因為動物保護的問題就是人性的問題,人如何對待動物可以推及到人對待人的方式。
賈寶蘭還認為,動物保護從表面上看來,似乎對國家的經濟、文化沒有直接影響,但實際上,它體現了商業道德的問題。不僅僅是歸真堂,所有企業都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審視自己是否符合國家法律的要求以及商業道德的要求。企業的發展和其信譽是成正相關的,企業需要自律。
馮驥才、韓美林委員更指出,“活熊取膽”無論是先前鐵馬甲式的虐熊,還是現今的造瘺引流,都是對熊人為和強加地制造終生不愈的創傷,都是非人道的,是為現代的文明社會所不能接受的。不能因為有某些藥用價值和有較大的利益可圖,給動物制造終生的創傷與痛苦,更不能將國家二級保護動物作為單純的賺錢工具。如此“惟利是圖”不僅有損國家的文明形象,而且在確立我們社會正確的價值觀方面起到負面作用。
二人建議,由于過去對“活熊取膽”的種種危害性缺乏認識,這一手段是被許可的。因此問題的關鍵不盡在相關行業、企業,更需要政府有關部門對原有的審批標準與原則進行反思與修正。
(譚波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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