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晶能源:更正4月9日申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之重要決議事項部分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三十四條 第39款
1.事實發生日:101/04/09
2.公司名稱:旭晶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更正4月9日申報本公司董事會議案第16案,通過本公司101年股東常會受理
股東提案權及提名權之時間及地點案,刪除「及提名權」之字樣。
(二)更正4月9日申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解除本公司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決議情形:更正為「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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