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宏碁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七年度第一次員工認股權憑證首次於99年11月9日經員工繳納股款執行認股權轉換普通股3,800,900股。二、經洽請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同意,自99年11月15日起上市買賣。三、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票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