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益化工:公告本公司資金貸與達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22條第一項第二款及第一項第三款事宜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23款1.事實發生日:98/11/27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和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和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為本公司之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435669(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49000(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400000(6)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449000(7)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子公司因支付銀行還款資金不足,故向本公司申借短期台幣貸款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250000(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157385.計息方式:依借款利率4.026%6.還款之:(1)條件:於授信期限屆滿日清償借款(2)日期:於授信期限屆滿日(一年內)清償借款金額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10.318.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其他9.其他應敘明事項:資金來源為本公司及本公司之子公司(大勝化學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