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1/01/162.公司名稱:群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一、本公司100年度合併營收607億,自結稅前淨利51.22億元,稅後淨利41.6億元,較去年成長14%,每股盈餘6.8元。二、實際營收及獲利數字以會計師查核後財報為準。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