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光電子: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到期還本暨終止上櫃事宜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8/09/292.公司名稱:台光電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民國93年11月25日開始發行至98年11月24日到期,擬依本債券發行及轉換辦法辦理買回事宜,並終止上櫃買賣。6.因應措施: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7.其他應敘明事項: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發行滿五年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之規定:到期時以現金一次還本。二、本公司目前未轉換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券餘額新台幣1,100,000元,將於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到期,依「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之規定,自九十八年十一月十五日至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停止轉換,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九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為其終止上櫃買賣。三、本公司將於債券到期日後,統一於九十八年十二月二日將款項以匯款或以單掛郵寄支票方式予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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