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興電:澄清有關本公司搶下日廠大單等之相關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等。
2.報導日期:99/06/04
3.報導內容:有關99年06月04日經濟日報等媒體報導,本公司之子公司飛利浦建興(PLDS)
接獲日本品牌廠Plextor的藍光訂單等資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有關本公司之子公司飛利浦建興(PLDS)接獲日本
品牌廠Plextor的藍光訂單等業務係屬正常之營運拓展活動;而媒體報載預估本公
司今年合併營收將成長27%等相關營運預測資訊係屬媒體法人之推估。
6.因應措施:申報公開資訊觀測站說明。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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