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隼:公告董事會通過一O四年員工及董監事酬勞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25
2.公司名稱:旭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及
105年2月17日臺灣證券交易所公告規定辦理。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一百零四年度員工酬勞之現金總金額(元):87,000,000。
2.一百零四年度董監事酬勞之現金總金額(元):2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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