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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金融業登陸投資融資租賃公司放行 初期僅限1家

鉅亨網記者陳慧琳 台北

金管會今(26)日宣布,金控、銀行可透過持股100%子公司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但僅限投資 1家,且持股比例不得低於被投資事業、已發行有表決權股份總數25%;在中國大陸所有投資累計總額,仍不得超過金控淨值10%、銀行淨值15%。

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表示,金控、銀行100%持股子公司以及工業銀行持股100%子公司,將可投資大陸融資租賃公司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定的金融相關事業;工業銀行可多投資大陸創投事業。


吳當傑表示,這項申請採雙許可制,業者需先向金管會提出申請,經核准後,再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

銀行局局長桂先農指出,目前金控之下的創投公司,根據統計,只有富邦金控持股比例約91%,要調整到100%;至於要求持股比例要達25%,目的是希望業者能做有效投資。

另外,金管會表示,未來銀行持股超過 50%的子公司,得投資大陸其他非金融事業,但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5%;金控子公司得投資大陸其他事業,投資金額不得超過被投資事業實收資本總額或已發行股份總數15%。這兩項申請僅需向投審會提出,投審會洽金管會意見後審查。

金管會指出,上述投資,累計金控赴大陸參股投資或直接間接控制的關係企業,或台灣地區銀行或第三區子銀赴大陸設立分行、子銀或參股投資,投資總額仍不得違反現行規定,也就是申請時不得超過金控淨值15%、銀行淨值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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