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3/252.公司名稱:惠普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本公司持股63.34%5.發生緣由:為配合政府鼓勵優良企業進入資本市場政策,延攬優秀專業人才並建立企業形象,達到企業永續經營之目的,擬授權董事長於適當時機向相關單位申請股票公開發行,並依規定時程申請登錄興櫃市場,並逐步達成申請上櫃之最終目標。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