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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采取4方面措施促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上海將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上海市政府網站12月30日消息,12月29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門《關于本市貫徹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進一步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從稅收信貸政策調整、加大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推進住房保障、加強市場監管四方面采取措施,遏制地價、房價過快上漲。市政府新聞辦公室今天(12月30日)據此作了新聞發布。


08年年底國家和本市出臺了一系列鼓勵居民合理住房消費的政策,今年以來本市房地產市場運行明顯好于預期,房地產開發投資小幅增長,新建商品房銷售和存量房買賣回升,保障性住房建設供應按計劃推進,經濟適用房配售試點起步。房地產業對確保本市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確保民生持續得到改善,發揮了重要作用。但今年下半年以來,本市地價、房價上漲趨勢明顯,特別是最近幾個月不斷攀高。當前高地價、高房價已成為普通市民普遍關心的焦點問題,市委、市政府對此高度重視。

近期,國務院常務會議要求繼續綜合運用土地、金融、稅收等手段,加強和改善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進一步明確了調控原則和政策措施。上海堅決貫徹執行,將繼續按照以居住為主、以市民消費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調控原則,運用差別化的土地供應、稅收信貸等政策,加大供需雙向調節力度,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需求,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購房需求。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監管。

一是稅收、信貸政策體現抑制投資投機性購房,繼續支持首次和改善型購房。

營業稅政策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規定,征免時限由2年恢復到5年。

契稅政策,調整前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均能享受1%的稅率;調整后必須是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個人,須憑房地產交易中心出具的首次購房證明,方能享受1%的稅率。

個人所得稅政策,調整前規定個人轉讓自用2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個人不負擔個人所得稅;調整后將轉讓年限由2年恢復到5年。

恢復收取個人購買普通住房的住房登記費和個人買賣存量普通住房的交易手續費。

對投資投機性購房,此次實施意見明確將嚴格執行差別化信貸政策,在繼續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費的同時,更加嚴格二套房信貸管理,嚴格二套房認定標準。對已貸款購買一套住房,再申請貸款購買第二套用于改善居住條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居民,調整前可比照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享受7折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20%的優惠政策;調整后必須符合購房前人均住房面積低于本市平均水平的條件,并須提供有效證明,才能享受貸款利率和最低首付比例的優惠政策。

對投資投機性購房,從緊掌握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對首次購買普通自住房,和為改善居住條件購買第二套普通自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繼續執行現有的優惠政策。

其他房地產市場稅收、信貸政策繼續執行國家和本市規定。

二是嚴格土地供應政策,切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實施意見》明確通過控制商品住房項目單宗土地出讓面積,加強土地出讓收支管理,加大閑置土地清理,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優先滿足保障性住房土地供應,并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土地供應。同時強調嚴格土地出讓批后管理,加強施工許可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在保證住房質量的前提下,加快施工進度,加快供應節奏。

三是加快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體系,積極推進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實施意見》強調全面推進包括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和公共租賃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設。廉租住房方面要對符合廉租保障準入條件的申請家庭做到“應保盡保”,并通過配建、改建、收購等多種渠道籌措廉租房源,提高實物配租比例。經濟適用住房方面當前要做好徐匯、閔行兩區經濟適用住房的配售試點工作,在此基礎上,根據實際情況,明年逐步放寬準入條件,擴大建設和供應規模,擴大享受面。公共租賃住房方面要加快研究各項制度和配套政策,從規劃、建設、供應、管理和退出等方面,建立較為完善的運行機制,有效緩解本市引進人才、來滬務工人員等的階段性居住困難。同時加快推進以經濟適用房、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為主的大型居住社區建設,加快完善大型居住社區的公共交通、教育醫療及商業配套等公共服務設施,提供良好、便利的居住環境,幫助廣大市民安居樂業。

四是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監測監管。《實施意見》要求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發布制度,不斷完善新建商品房和存量房合同網上備案系統,披露土地供應、商品住房市場供求、價格變動等信息,引導和穩定市場預期。加強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研究實施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等級與土地招拍掛相掛鉤,提高準入門檻。繼續整頓房地產市場秩序,加大對虛擬交易、囤地捂盤、虛假廣告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和曝光力度;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嚴厲查處在商品房預售預訂階段,以各種形式炒作、哄抬房價的行為;加強商品房銷售備案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加大信息披露,規范銷售行為,引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定價;健全房地產企業及從業人員誠信制度,加大違規、失信企業和從業人員的懲戒力度。在試點的基礎上,實施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切實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

對近日某媒體報道:“上海希望到2012年前,建設60萬套經適房,由于各方面利益協調,最終敲下30萬套的數據。”市房管局新聞發言人表示,此信息有誤。本市至2012年建設2,000萬平方米、約30萬套經濟適用住房的計劃從未變化過。至于建設60萬套的說法,可能是把正在研究的建設30萬套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工作混為一談了。為了加快本市舊區改造,本市加大了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的建設力度,包括2008年起已開工建設的項目在內,計劃至2012年建設30萬套,約2,000多萬平方米動遷安置配套商品房。

(王敏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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