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中租:代子公司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董事會決議通過與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一年期之短期授信契約,金額總計為新臺幣參拾柒億元整及美金伍佰萬元整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20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04/10/20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子公司中租迪和股份有限公司為充實
營運資金之所需,向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請短期循環授信額度+總計為
新臺幣參拾柒億元整及美金伍佰萬元整。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充實營運資金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營運資金及擴大營業規模
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