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德打工度假 協議每年兩百青年交流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0-12 15:00
青年打工度假的國家又多了一個新的選擇,外交部宣布,繼日本、澳洲、紐西蘭和加拿大之後,德國也與我國簽署「青年打工度假計畫聯合聲明」,雙方同意每年至少提供200個名額,讓18歲至30歲的青年至對方國家打工度假一年。
(張德厚報導)
外交部表示,我駐德代表處與德國在台協會已完成簽署「台德青年打工度假計畫聯合聲明」,於10月11日正式生效,雙方同意發給18歲至30歲的青年,不超過12個月的簽證,可以至對方國家打工度假,第一年的簽證名額暫定為200名,並可視需要由雙方協商調整額度。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德國是我國第一個在歐洲簽署度假打工的國家,一年的名額有200名,隨時有需要名額增加時,可以透過的機制加以增加,我們相信透過這樣的外交作為,能夠具體增進我們青年到德國,增加國際的經驗與歷練。』
外交部指出,德國是歐洲第一個提供台灣打工度假的國家。根據協議,申請人必須提出離境機票或足夠經費購買離境機票的證明,並具備停留初期所需的生活費用,還必須保海外意外與疾病險。外交部建議,有意申請赴德打工度假簽証的我國青年,事前先行蒐集瞭解德國相關資訊,詳細申請規定可以上外交部及德國在台協會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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