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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06/08
2.公司名稱:燁興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証交所函示辦理。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至99年05月31日止
(1)高流動性資產:現金及約當現金188,744仟元。
(2)短期借款:2,591,099仟元,應付短期票券:75,700仟元
,多為公司營運購料及周轉之用,為可循環動用之額度。
(3)一年內到期之長期借款:739,480仟元。
(4)本公司預估庫存流動現金及每月正常營收足以支應到期借款,無資金缺口之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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