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越電:本公司分割新設公司之名稱確定核閱數之差異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7/08
2.公司名稱:崇越電通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分割新設公司之名稱原暫定為綠明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今確定公司名稱為勝品電通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稱為:Topview Optronic Corp)。
分割基準日仍訂為99/10/01不變,自分割基準日起,電子事業群相關契約之權利義
務將由勝品電通(股)公司概括承受,原契約中應有之權利義務不受任何影響。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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