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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104/10/21
2.公司名稱:怡利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為升於104年10月20日發布新聞稿指稱向本公司提出TPMS著作權損害賠償
事宜
8.因應措施:
(1).事涉的通用型胎壓偵測器產品尚屬開發階段,並未正式出貨,本公司目前主力
產品除車載影音航主機外,亦積極發展車聯網及先進駕駛輔助系統(ADAS)系列產品
,此項爭議對本公司業績幾無影響。
(2).本公司尚未接獲法院相關文件,對造請求依據不明,待進一步了解訴訟內容後
,將與律師商討合適對策。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將依法捍衛本公司權利及聲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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