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德電子: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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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業經99年6月25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8年度盈餘分配案,依分派權利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持有股份,以資本公積62,374,76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6,237,4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62,374,76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21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8148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經濟部99年9月7日經授商字第0990120004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茲依公司法規定,將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
(一)、公司名稱:立德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所營事業:
A.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
B.電器製造業。
C.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
D.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E.無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
F.電子零組件製造業。
G.電器批發業。
H.電信器材批發業。
I.資訊軟體批發業。
J.電子材料批發業。
K.電器零售業。
L.電信器材零售業。
M.資訊軟體零售業。
N.電子材料零售業。
O.國際貿易業。
P.倉儲業。
Q.企業經營管理顧問業。
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三)、原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額訂資本額為新台幣貳拾億元(其中一億元供員工認股權憑證使用),分為貳億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285,495,230元,分為128,549,523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北縣新店市寶興路87巷2號。
(五)、董事及監察人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置董事七席,監察人二席;任期三年,連選均得連任。
(六)、章程訂立之年月日:第一次訂於59年2月18日,最近一次修訂於99年6月25日。
(七)、本次增資後之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1,347,869,990元,分為134,786,99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八)、本次發行新股總額及發行條件:
本次資本公積撥充資本配發股東股票股利計發行普通股6,237,4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內容如下:
1.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6,237,4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按配股基準日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49.9999987股。
2.本次增資新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3.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九)、本次增資用途為充實營運資金。
三、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本次發行新股採無實體,不印製股票)。
四、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6樓。TEL:02-2181-1911﹞
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於30日內交付;本公司增資新股訂於民國99年9月30日(星期四)上市並採無實體發行,股東如未開立集保帳戶者,或所提供之集保帳戶錯誤致未能於民國99年9月30日劃撥之股東,其增資股份將予以登錄記存,待股東開立並提供正確集保帳號後,向本公司股務代理人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申請將增資股份轉撥入貴股東之集保帳戶中。俟奉台灣證券交易所核准公開上市買賣後,再於交付前公告之。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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