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達光電: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發放案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105/02/26
2.公司名稱:晶達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
6.報導內容:不適用
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104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發放
8.因應措施: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105年2月26日董事會決議:
(2)上述決議數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無差異。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