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IC董事長:為銀行業紓困 需先籌集一筆基金
鉅亨網編譯郭照青 綜合外電
就在參議員在國會山莊辯論著廣泛的銀行改革法案時,一位主管官員周一再度表示支持立法,向大型銀行收取費用,成立一個基金,協助解散倒閉的金融機構,避免對市場造成間接傷害。
「我們最需要的是,事先籌集基金的機制,及明確規定當系統內機構陷入困境時,應加以關閉,」聯邦存款保險公司董事長Sheila Bair說。
此一基金可用於支付債權人及如雷曼銀行倒閉案中的相對一方。
美國眾院通過了一項法案,將成立一個1500億元基金,參院亦正考慮採取一項措施,先使用納稅人的基金,解散一家金融機構,而後再向銀行業收回該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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