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泰電子:公告更正本公司99年2月之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資訊及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資料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七條 第9款
1.事實發生日:99/04/12
2.發生緣由:公告更正本公司99年2月之月營業額背書保證與資金貸放資訊及
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資料
3.因應措施:重新上傳更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由39,117修正為38,975;
(2)本年累計開立發票總金額(仟元)由106,114修正為105,971;
(3)本公司資金貸放最高限額(仟元)由43,530修正為66,081;
(4)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因短期融通資金必要而產生之資金貸放餘額(仟元)
由191,242修正為146,470;
(5)各子公司截至本月止資金貸放餘額(仟元)由191,242修正為146,470;
(6)本公司背書保證最高額度(仟元)由54,413修正為8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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