昶洧: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已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10/23
2.減資緣由:係因原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將已
收回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減資。
3.減資金額:1650,000
4.消除股份:165,000
5.減資比率:0.209%
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789,697,960
7.預定股東會日期:104年6月30日
8.預計減資新股上櫃後之上櫃普通股股數及比率(減資後上櫃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
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櫃普通股股數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
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減資基準日為民國10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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