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臺辦:MOU生效后臺灣銀行證券機構可按有關規定提申請
鉅亨網新聞中心
國臺辦發言人楊毅表示,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后,大陸監管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希望臺灣方面受理大陸金融機構赴臺設立機構的申請,希望雙方抓住這個機遇,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取得實質進展。
中國網1月13日在線直播國臺辦例行新聞發布會,國臺辦發言人楊毅向媒體介紹了大陸金融機構赴臺的申請情況,他表示,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簽署后,大陸監管部門做了大量的工作,推動兩岸進一步深化兩岸金融合作,比如批準臺灣的"臺灣銀行"在大陸設立代表處,批準了“富邦人壽”、“富邦產險”合資在大陸成立產險公司。16日兩岸金融監管合作備忘錄就該生效了,MOU生效之后,臺灣的銀行、證券機構就可以按照大陸的有關規定提出設立經營機構的申請。
楊毅表示,我們也希望臺灣方面受理大陸金融機構赴臺設立機構的申請,希望雙方抓住這個機遇,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取得實質進展,創造互利雙贏。具體有哪幾家已經申請了,我想你還是向業務主管部門咨詢。
(付影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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