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樹地震重災區學生獲中央財政特別資助
鉅亨網新聞中心
財政部、教育部聯合下發通知,決定從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對玉樹災區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學生,全部發放國家助學金或生活費補助,并免除一學年的學費。
財政部網站7月13日消息,財政部、教育部聯合下發了《對玉樹地震重災區學生實施特別資助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決定從2010年4月至2011年7月,對玉樹地震重災區的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的學生,全部發放國家助學金或生活費補助,并免除一學年的學費。新增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
特別資助政策的資助對象,是生源地為玉樹地震重災區的高中階段和高等教育階段的學生,以及恢復重建期內遷至省外和玉樹州外就讀的地震重災區的初中和高中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補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所需資金從中央集中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通過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發放;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繼續執行現行國家助學金政策,年生均標準仍為1500元。
《通知》還規定,對生源地為地震重災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專科在校學生免除2010年秋季到2011年春季學期的學費。中央財政對接受上述受災學生的高校給予補助,標準為年生均4200元。對接受玉樹地震重災區學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中,中央財政分別按照一學年每生2000元和900元的標準一次性安排補助資金。
對于在地震中喪失家園,必須外遷的學生,此次的特別資助政策也給予了明確優惠:對恢復重建期內遷至省外和玉樹州外就讀的初中和高中階段的重災區學生,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全部免除學費和住宿費,并發放生活費補助,所需資金以中央財政綜合定額補助為主,遷入遷出地政府適當負擔。補助標準為初中每人每年4500元、普通高中每人每年5500元。
同時,對繼續在災區就讀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執行現有的經費保障和補助政策。全面免除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對農村學生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學生繼續免費提供教科書,對家庭經濟困難的寄宿制學生補助生活費。
(杜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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