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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法:熱播劇無授權被網絡同步下載將認定為侵權

鉅亨網新聞中心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熱播影視劇無授權被網絡同步下載并頻繁轉載,將被認定為侵權。

中新社援引法制晚報6月13日報道稱,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審理涉及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熱播影視劇無授權被網絡同步下載并頻繁轉載,將被認定為侵權。

該指導意見提出,處于檔期或者熱播、熱映期間的影視作品和音樂作品放置在網站首頁或其他主要頁面的行為將被認定為有過錯。同時,將他人作品置于BBS首頁或其他主要頁面,在合理期間內未移除的,將被認定為有過錯。

據北京市高院知產庭庭長陳錦川介紹,到2009年,涉及網絡著作權侵權的案件占到本市所有著作權案件的50%。


而此類案件中,因搜索引發的音樂作品著作權糾紛居多;因作品被多家網站使用,同一著作權人分別起訴多家網站或者多個權利人共同起訴同一網站的案件也有一定比例。

國家版權局版權司巡視員許超表示,保護網絡知識產權,就是要讓文學家、藝術家過上體面的生活,而搜索引擎、鏈接和視頻等“多頭”侵權,使得維權出現了難度。

陳庭長表示,法官審理此類案件時,在公平的前提下,兼顧促進文學藝術作品傳播、確保廣大網民知情權、促進網絡技術和新的商業模式發展等各個方面的平衡。

(杜琰?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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