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u-icon
anue logo
鉅亨傳承學院鉅亨號鉅亨買幣
search icon

台股

台化: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公司新港廠執行SK4機組環境影響評估廢棄物流向查核,以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為由,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30萬元罰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26款

1.事實發生日:99/05/18

2.發生緣由:環保署南區環境督察大隊至本公司新港廠執行SK4機組

環境影響評估廢棄物流向查核,提出『SK4環評機組底灰、污泥、


污泥餅皆以煤灰再利用方式處理,與環境影響說明書承諾之掩埋處

理方式不符』查核意見,以違反環境影響評估法第17條規定為由,

依同法第23條規定裁處30萬元罰鍰。

3.處理過程:依規定繳交罰鍰

4.預計可能損失:罰款新台幣30萬元。

5.可能獲得保險理賠之金額:無。

6.改善情形及未來因應措施:本案目前已依環評法辦理變更中,且現

況係依法定且優於環評說明書之方式進行回收再利用,與違反環境

影響評估法不同,已依法提出訴願。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文章標籤

section icon

鉅亨講座

看更多
  • 講座
  • 公告

    Empty
    Emp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