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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政府官員自我解禁赴赴年限 李俊俋嗆聲:開議走著瞧!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9-10 18:25


記者葉滕騏/台北報導

 


前國立故宮博物院長馮明珠卸任前,發文給內政部移民署將卸任後赴陸年限縮短為三個月,引發爭議。民進黨立委李俊俋今 (10) 日接受《NOWnews 今日新聞》訪問時表示,應該回歸移民署聯合審查會審查,「而不是自己簽自己減少,這太離譜了啦!」

馮明珠過去在故宮服務 38 年,從基層一路做到院長職位,今年 5 月中卸任後,日前她受聘為北京故宮研究院顧問。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政務人員必須離職滿 3 年,赴陸才無須經審查許可。馮明珠卻在今年 5 月 4 日就發函予內政部,要求 3 年規定降為 1 年, 5 月 13 日再度降為 3 個月,因此引發爭議。

李俊俋指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定,政務人員、直轄市長、涉機密業務之人員,離職 3 年內赴陸須向原服務職機關提出申請,原服務機關、委託機關或受託團體、機構得依其所涉及國家機密及業務性質增減之,但許多馬政府官員循該條但書巧門,自行將赴陸管制年限由 3 年改為 3 個月、6 個月不等,讓該條法令形同虛設。

李俊俋表示,不是規定卸任官員不能去,而是必須在卸任三年內要送審,但馬政府官員連這樣都不願意,在卸任前急著把限制年限減短。他認為,應該還是要回歸由聯審會處理,如果聯審會認為該卸任官員涉密程度較少,可以酌以減少年限,這樣規定會比較完整,「而不是自己簽自己減少,這太離譜了啦!」


▲李俊俋公布 21 位馬政府時期官員「自我解禁」赴陸年限名單。(圖/翻攝自李俊俋臉書)

李俊俋也公布 21 位馬政府卸任官員「自我解禁」赴陸年限名單,呼籲大家好好大家好好「關心」這些官員的動向,並直言「該處理的就要處理,立院開議走著瞧!」

 

『新聞來源/NOWnews http://www.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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