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公告本公司擬在中國大陸佈建第三生產基地.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0款
1.事實發生日:99/01/18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中國重慶市人民政府
3.與公司關係:無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9/01/18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於中國大陸重慶佈建第三生產基地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維持長期產能優勢,利於業務擴展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為配合公司未來業務發展之需要,
佈建第三生產基地、擴充產能。
9.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案具體內容待提董事會會決議投資架構及相關細節後,再另行公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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