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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委辦公廳正式下發了《中共廣東省委關于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重點加強對“一把手”的監督檢查。
此前熱議的對“一把手”監督直接寫入《意見》:黨政機關正職一般不直接分管人事、財務等重要部門工作,不得違反程序干預、插手工程項目建設、城鄉規劃、征用地審批。逐步實行黨政“一把手”家庭財產在一定范圍內的報告制度。對有群眾實名舉報的“一把手”,必須及時核查;對已不適合擔任現職的,要及時調整。
據了解,“反腐”是《意見》的一個亮點,為了強化廉潔從政教育和領導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見》提出要實施公職人員反腐倡廉教育全員培訓計劃及廉政承諾制度,領導干部定期要報告廉潔自律情況,并完善對配偶子女均已出國(境)定居的公職人員的管理制度。同時,《意見》也規定要健全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考核和責任追究制度,對責任考核評價排名靠后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要進行談話。還探索實行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述責制度。
除了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意見》還規范干部任用的初始提名。要求加大競爭性選拔干部的力度,每年拿出若干黨政領導職位進行公開選拔或公推公選。還要推進差額推薦、差額考察、差額醞釀、差額票決。同時對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的門檻做了規定:到2012年,省級機關錄用公務員,除部分特殊職位以外,應從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人員中考錄。
此外,還有一些表述令人耳目一新,《意見》要求各地各單位每年制定并上報讀書計劃,分期分批集中時間脫產開展讀書活動。如“處級以上干部集中讀書每年不少于5天,其他干部不少于3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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