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波:公告本公司98Q4關係人自結數與會計師查核數差異說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05/20
2.公司名稱:台北沛波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公告本公司關係人自結數與會計師核閱數差異達20%以上,說明如下:
A.銷貨差異原因:主要係關係人之交易經重新檢視後以淨額方式入帳,
未更正交易資訊所致。
B.應收款差異原因:主要係原公告自結之關係人應收款時漏記所致。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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