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14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4/02/11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本公司重要子公司和平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之民國103年度盈餘分派案,於民國104年2月11日經董事會決議為新台幣4,436,178,342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