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受害勞工 待業津貼薪資補貼救濟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0-10-22 14:52
ECFA早收清單將在明年元旦上路,勞委會表示,經審查確認為受衝擊產業的失業勞工將可領取待業生活津貼,因而放無薪假的勞工也可獲得薪資補貼,被迫轉換至外地工作勞工也有搬遷及租屋等相關補助措施。預計明年1月1號正式實施。 (黃悅嬌報導)
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表示,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勞委會將邀集勞、資、學、政四方組成審查會進行「受衝擊產業認定」,未來只要事業單位本身、同業公會或同一企業有三名勞工以上認為受到ECFA衝擊,就可向審查會提出認定申請。一旦確認為受衝擊產業,因而失業的勞工領滿失業給付後,勞委會將繼續提供待業生活協助津貼,最長3個月。林三貴:『失業給付不管六個月或中高齡九個月領完了,還無法找到適切工作我們還會有待業生活津貼。』
如果勞工因此放無薪假,政府將補貼其薪資差額5到7成,最長半年。 若必須到外地工作,也有每個月5千元的租金補貼,以半年為限。
因應貿易自由化衝擊,勞委會將分10年匡列365億成立基金因應,第一年將編列1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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