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昇電子: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99-1私募普通股價格及基準日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1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1/17
2.私募資金來源:本次私募普通股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得不受公司法第267條第1項
至第3項之限制,得全數洽特定人認購之,於股東會決議通過後得於一年內分三次發行。
3.私募股數: 30,000,000 股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 150,000,000 元
6.私募價格:新台幣 5.00 元
私募之參考價格:依「公開發行公司辦理私募有價證券應注意事項」規定,上市或上櫃
公司以下列二基準價格較高者定之:
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營業日擇一計算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
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分別為每股新台幣5.55 元、5.72元、5.88元。
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每股新台幣6.22元。
選擇每股新台幣 6.22 作為私募參考價格,私募價格為參考價格之八成,決定實際私募
價格為每股新台幣 5.00 元。
7.員工認購股數:不適用
8.原股東認購股數:不適用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其轉讓應依證券交
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週轉金及發展新業務以達到改善財務結構之目的。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1.運用進度:依資金用途自資金到位日至民國 100 年 12 月 31 日止執行完成。
2.預計達成效益:改善財務結構。
3.應募人名單:應符合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規定之特定人為原則。
4.本次私募計畫之重要內容,其他有關本次私募之事項,以及必要時依主管機關指示
修正或因應市場情況而須修正者,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5.預計私募新股繳款期間:民國 99 年 11 月 17 日至 99 年 12 月 01 日。
6.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民國 99 年 12 月 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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