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達:本公司海外第三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暨員工認股權憑證99年第1季轉換普通股轉增資發行新股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股票發行人名稱:廣達電腦股份有限公司
二、依照『發行人募集有價證券處理準則』及相關發行辦法辦理。
三、本次行使99年第一季員工認股權認購期間及海外可轉換公司債受理
轉換期間為98年12月16日至99年3月30日,並報奉經濟部中華民國
99年5月19日經授商字第09901102110號函變更登記在案。
中華民國99年5月19日
經授商字第號
其明細如下:
(1)員工認股權憑證為10,056單位,計認購本公司普通股10,056,000股
,每股認購價格37.26元,計收新台幣374,686,560元。
(2)受理海外可轉換公司債24,539,000美元(轉換匯率:31.892,
以每股新台幣45.17元轉換普通股),計轉換普通股
17,325,605股。
(3)前二項合計增加普通股27,381,605股。
(4)本次新增之普通股係由本公司發行新股因應之,
訂定99年3月30日為增資基準日。
(5)本次辦理變更登記後,公司之登記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
38,093,576,720元,分為3,809,357,672股。
四、截至99年3月30日止未申請轉換餘額為美金31,831,000元。
五、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之普通股相同。
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 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八十三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
六、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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