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股新天地:公告本公司第五屆第十七次董事會決議事項鉅亨網新聞中心2010-10-23 19:06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10/232.公司名稱:新天地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經董事會通過成立薪酬委員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文章標籤更多鉅亨講座看更多講座公告上一篇宏易精密:公告本公司99年第三季財務報表無法如期於99/11/1前公告申報依櫃買中心業務規則規定,經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即停止交易下一篇正文:公告99年度前三季合併稅前淨利3.60億及稅前每股盈餘1.36元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