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發力規范第三方支付?高門檻促行業洗牌
鉅亨網新聞中心
央行將第三方支付納入監管體系,設置進入門檻,將有效破解當前第三方支付市場魚龍混雜的亂局,促使行業洗牌,實現長遠健康發展。
央行6月21日出臺《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范非金融機構支付業務。辦法要求,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任何非金融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或變相從事支付業務。第三方支付公司必須在2011年9月1日前申請取得《支付業務許可證》。
辦法明確提出了申請許可證的門檻:
在資金規模方面,辦法要求在全國范圍從事支付業務的,其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1億元,擬在一省范圍內從事支付業務的,注冊資本最低為3,000萬元。注冊資本最低限額為實繳貨幣資本。
對于支付機構申請人的主要出資人,要求連續為金融機構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或連續為電子商務(電商頻道)活動提供信息處理支持服務2年以上;連續盈利2年以上;最近3年內未因利用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受過處罰。
易觀國際數據顯示,2010年第一季度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持續增長,交易規模達到2,081.6億元,環比增幅達13%,其中互聯網支付達1,999.4億元,環比增長13%。
目前中國有300多家第三方支付企業,其中向央行報備的企業共約130多家。由于之前的監管缺失,行業處于自由生長狀態,也不乏魚龍混雜,盜卡、釣魚和欺騙等在支付行業屢見不鮮,甚至此前部分企業利用自身平臺參與了一些違法的商業活動,嚴重影響了行業的發展。
分析人士認為,央行此番將第三方支付納入監管體系,發放牌照進行統一的管理規范,將約束第三方支付機構能夠在一個合法的軌道內健康運營,這無論對行業對企業都是一個利好的政策,將有利于行業的長期良性發展。而進入門檻的設置,有利于將一些小的不規范的機構掃地出局,給真正有實力、規范運營的第三方支付機構創造發展空間,有效破解當前第三方支付市場魚龍混雜的亂局,促使行業洗牌,實現長遠健康發展。
(李艷?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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