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遠科技: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重要決議內容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51款
1.事實發生日:99/12/23
2.公司名稱:誠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通過本公司100年度稽核計畫。
2.通過以不動產估價報告金額105%為上限,授權董事長全權辦理購置
新豐二廠土地廠房。
6.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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