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更正本公司99年第3季合併財報之合併現金流量表部份數據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8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99年第3季合併現金流量表第2頁(財報第5頁)之98年第3季數據誤植
6.因應措施:改正並申報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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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49款
1.事實發生日:99/11/18
2.公司名稱: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99年第3季合併現金流量表第2頁(財報第5頁)之98年第3季數據誤植
6.因應措施:改正並申報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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