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必琪:董事會決議召開九十九年股東常會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19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15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北縣深坑鄉深南路21號(世新會館)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狀況報告暨九十九年度營業計畫報告。
(2)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大陸投資情形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會計決算表冊案。
(2)承認本公司九十八年度盈虧分派撥補案。
(三)討論及選舉事項:
(1)討論修訂公司章程案。
(2)討論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3)討論修訂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4)改選董事及監察人案。
(5)討論解除新任董事及其代表人競業禁止案。
(四)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4/17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15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盈餘分派將於股東會四十日前公告。
(二)本公司受理提案權之期間訂為:99年4月12日至99年4月21日,受理提案處所:佳
必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地址:235台北縣中和市建一路176號9樓),其他作業規範悉依公
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辦理。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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