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49款1.事實發生日:99/07/222.公司名稱:新光合成纖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補正公告本公司98年度年報第11、12、18、25、26頁內容6.因應措施:補正後將98年度年報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