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新聞】南丫海難「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誤殺罪成
鉅亨網新聞中心
「南丫海難」肇事2名船長被控誤殺的案件,陪審團經過4日退庭商議後,以7比2裁定「海泰號」船長黎細明,39項誤殺罪名成立;另外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亦一致裁定罪名成立。而「南丫四號」船長周志偉,陪審團以8比1,裁定他39項誤殺罪名不成立;另一項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立。兩名被告不准保釋,還押至下星期一判刑。2012 年國慶當晚,接載港燈員工及親友觀賞煙花的船隻「南丫四號」,與港九小輪「海泰號」相撞,造成「南丫四號」39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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