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99/10/272.公司名稱:不適用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發生緣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審字第0990060021號)函覆本公司所請展延辦理99年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乙案,礙難照辦6.因應措施:本公司將積極溝通協調處理,儘速完成99年第三季財務報告公告申報,以維護投資人權益.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