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股東會召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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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縣楊梅鎮民富路一段796巷22弄19號。
(本公司新廠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私募增資案執行情形。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案。
3.減資彌補虧損案。
4.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發行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四.選舉事項
選任第13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提案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
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9/4/23~99/5/3
(4)上述事宜若遇必須修訂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
(地址:24159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5段609巷12號10樓之8
聯絡人:簡世昌 電話:(02)299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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