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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股

樂士: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九年股東會召開事宜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7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99/06/29

3.股東會召開地點:


桃園縣楊梅鎮民富路一段796巷22弄19號。

(本公司新廠會議室)

4.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九十八年度營業報告案。

2.監察人審查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報告案。

3.私募增資案執行情形。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九十八年度決算表冊案。

2.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虧損撥補案。

三.討論事項(一)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

2.修訂本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作業處理程序」案。

3.減資彌補虧損案。

4.現金增資發行新股。

5.發行國內有擔保可轉換公司債案。

四.選舉事項

選任第13屆董事及監察人案。

五.討論事項(二)

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六.臨時動議

七.散會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9/05/01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9/06/29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受理股東提案權說明:

(1)提案股東資格: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1%以上股份

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

(2)議案內容:提案限一項並以300字為限,提案超過一項或

超過300字者,該提案不予列入議案。

(3)受理股東提案期間:99/4/23~99/5/3

(4)上述事宜若遇必須修訂時,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5)受理股東提案處所:樂士股份有限公司 財務處

(地址:24159台北縣三重市重新路5段609巷12號10樓之8

聯絡人:簡世昌 電話:(02)2999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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