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益鼎: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九年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暨上櫃買賣日期公告
鉅亨網新聞中心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18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以資本公積16,760,53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1,676,053股,每股面額1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7月15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6845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並奉經濟部99年9月23日經授商字第0990121592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
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將洽請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同意於99年10月8日起上櫃買賣。
三、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發放有關事項公告如后:
(四)本次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
(五)股票簽證機構:不適用(採無實體發行)。
(六)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公司股務代理部(105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樓,電話:(02)2718-6425)。
四、本次增資新股訂於99年10月8日起開始發放,並於同日開始掛牌上櫃買賣,茲將發放方式說明如后:
(一)採帳簿劃撥方式領取之股東,無需辦理任何手續,由臺灣證券集中保管結算所於發放日當日直接劃撥至貴股東指定之集保帳戶。
(二)未採集保劃撥配發新股股票之股東,敬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增資新股領取單,連同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1)並加附集保存褶封面影本」,蓋妥原留印鑑後,駕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華南永昌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貴股東如尚未繳回印鑑卡及身份證影本者,務請於領取新股時一併繳交(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四段54號4,電話:(02)2718-6425)。
五、除分函各股東外,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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