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太與台灣大漫遊未報備 NCC:各罰30萬
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02-16 19:55
記者林靖堂/綜合報導
亞太電信使用台灣大哥大網路漫遊協議未報備,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16)日裁定,裁罰亞太與台灣大哥大各30萬元。而由於亞太電信未完成營運計劃的基地台承諾,並擅自變更網路接取技術,NCC發言人虞孝成嚴正表示,農曆年後NCC將會對亞太電信進行後續處理,「This is the beginning」!
虞孝成指出,亞太電信與台灣大哥大去年9月25日即簽訂漫遊協議,雙方並於去年12月12日補充議定金額,並於去年12月17日向NCC報備。然而,NCC認定該項協議應從去年9月25日起一個月內向NCC報備。
虞孝成說明,漫遊協議未議定金額在業界符合慣例,因此去年9月25日簽訂協議,雙方未在一個月內報備,NCC就必須依據《行動寬頻業務管理規則》裁罰兩業者各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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