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條第39款1.事實發生日:99/04/282.公司名稱:本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八年度財務報告(含合併報告)因版面疏誤重新上傳.6.因應措施:立即補正.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