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茂: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放股利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股東之配息率係依本公司截至99年4月20日流通在外股數274,154,233股為
計算基準。
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3)股利分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分配基準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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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條 第14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4/29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上述股東之配息率係依本公司截至99年4月20日流通在外股數274,154,233股為
計算基準。
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
(3)股利分配案,俟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由董事會另訂分配基準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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