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貝光電:澄清媒體報導本公司九十八年度eps在3.5元以上之報導
鉅亨網新聞中心
符合條款:第二條第31款
1.傳播媒體名稱:經濟日報
2.報導日期:99/01/27
3.報導內容:東貝九十八年度eps在3.5元以上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不適用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其報導本公司九十八年度eps在3.5元以上之陳述,可能係媒體或業界自行
推估,本公司並未對外發表有關任何營收及獲利數字。有關本公司實際獲利數字,
蓋依本公司經會計師查核或核閱後之財務報表為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輸入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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