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銀行業者抱怨獎金新規過于嚴厲
鉅亨網新聞中心
歐洲銀行業者和監管官員代表29日在倫敦就一項限制銀行業獎金支付的計劃進行討論,與會人士大多抱怨新規過于嚴厲,恐傷害歐洲銀行業海外競爭力。
綜合媒體10月29日報道,法國銀行業官員29日痛批歐洲一項限制銀行業者獎金的計劃,稱該計劃將把銀行置于競爭劣勢,而且讓歐洲銀行機構的境外運營更加復雜。
在倫敦舉行的一次聽證會上,銀行高管和行業團體代表均對這項將迫使歐洲銀行機構改變獎金支付方式的規則提出抱怨。這項規則要求以股份支付更大部分的獎金,而不是直接支付現金,而且一大部分獎金要推遲到幾年之后再支付,而不是立即支付。
這套規則由歐洲議會(European Parliament)于2010年夏季批準,并計劃于2011年1月1日生效。新規則的目的是改變以往那種為承擔短期風險提供獎金的補償機制,批評家們認為這種補償機制催生了此次金融危機。
新規不但引發銀行業的爭議,英國金融服務管理局(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FSA)也呼吁執行該規則的歐洲銀行業監管委員會(Committee of European Banking Supervisors,CEBS)能夠對規則進行寬松解讀,讓銀行在先期獎金中支付更多現金。
29日的聽證會在CEBS會議大廳舉行,與會人士包括大約100位銀行業和監管官員。盡管新規引起普遍擔憂,但法國銀行業者在聽證會上的批評尤為激烈。
法國第三大銀行農業信貸銀行(Credit Agricole SA)一名官員表示,他“非常擔心”這套規則的影響。他質問,“一名業務精湛的交易員怎么會愿意到我們歐洲銀行機構的香港、新加坡、東京或者紐約分支機構工作......一旦新規被熟知,我們要想保住優秀員工,甚至招聘優秀員工都將變得非常困難。”
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 SA)一名官員也表達出類似擔憂,稱對前期現金獎金支付的限制將讓部分員工難以履行稅收義務。
比利時央行官員、CEBS的代表Jo Swyngedouw承認銀行業的擔憂情緒,“我認為這符合邏輯,這牽扯到公平競爭問題。但恐怕這已經超出CEBS的職權范圍。”Swyngedouw聲稱,CEBS只不過是為歐盟委員會和歐洲議會頒布的法律制定細則,“我們必須學會適應。”
不過,銀行業和監管官員們卻表示,布魯塞爾所頒布法律的用語比較含糊,并未限定對其意義的解讀。因此,他們認為,是否提出有約束性的解讀,取決于CEBS。
(劉杰 實習編譯)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并不構成投資建議,世華財訊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若資料與原文有異,概以原文為準。
世華財訊資訊中心:editor@shihua.com.cn 電話:010-58022299轉235
- 掌握全球財經資訊點我下載APP
文章標籤
- 講座
- 公告
上一篇
下一篇